A. 33歲小叔除夕夜結婚,現在剛過年初,為什麼全家盼望他們分開
我爺爺有三個孩子,爸爸排行老二,老三是我的小叔,比我的父親小七歲。他是爺爺奶奶的小兒子,爺爺奶奶從小比較寵愛他。也造成了他恃寵而驕的不良習慣,結交了一群游手好閑的朋友,總是惹是生非,給家裡帶來麻煩。十年前,他和他的朋友在外面吃飯和別人發生了爭執,和他們打架,把別人打成了重傷,然後小叔被派出所帶走,被判了七年。
三年前,小叔被放了出來,出來後的小叔性格改變了許多,不像以前那樣傲慢無禮,反而是多了一些穩重成熟。可如今的小叔已經33歲,早已到了成家的年紀,爺爺奶奶雖然經常責怪他到處惹是生非,但是我知道他們心裡仍是非常寵愛他的,所以在小叔出來後,就不斷幫他置辦他的婚事。
到現在嬸嬸也沒有回來,我們也沒有再去找過她,我們覺得他是不想再和小叔繼續生活下去了。可是我覺得這件事情也不能全怪小叔,小叔不是勞動工具,也不是賺錢工具。為什麼要努力賺錢去養她的弟弟呢。我們現在只盼他能夠分開,擺脫現在的苦惱。即使將來找不到合適的人選,那也總比和嬸嬸在一起好啊。即便一輩子不結婚,自己一個人幸福的生活,也好過娶一個讓人煩心的老婆。
長輩總是告訴我們,結婚是一件大事情,並不是找多漂亮,多有能力的另一半,最重要的是要合適自己,能夠互相體貼,互相信任,互相理解,能夠相濡以沫,同甘共苦的人,不必轟轟烈烈,最重要的是安安心心,平平安安生活。